截至2024年12月9日收盘,新城控股(601155)报收于12.82元,下跌3.9%,换手率1.21%,成交量27.23万手,成交额3.5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新城控股主力资金净流出3117.68万元,占总成交额8.81%。
- 公司公告:11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25.1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74%;1-11月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369.6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11%。
- 公司公告:11月份公司商业运营总收入为10.60亿元(即含税租金收入)。
- 公司公告:南京融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新信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74,000万元,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借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交易信息汇总
新城控股2024-12-09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17.68万元,占总成交额8.81%;游资资金净流出232.44万元,占总成交额0.66%;散户资金净流入3350.12万元,占总成交额9.46%。
公司公告汇总
一、公司 2024年 11月份销售情况
11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25.1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74%;合同销售面积约33.07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51.96%。1-11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369.6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11%;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500.95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44.51%。
二、公司2024年11月份房地产出租情况
11月份公司商业运营总收入为10.60亿元(即含税租金收入),包含:商铺、办公楼及购物中心的租金、管理费、停车场、多种经营及其他零星管理费收入。
三、公司相关财务融资情况
- 南京融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新信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公司子公司海盐恒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盐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六安恒卓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宿州新城鸿盛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宿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子公司海盐恒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六安恒卓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宿州新城鸿盛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南京融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借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并为新城控股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远期回购南京新信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南京融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对价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前述事项借款本金金额74,000万元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审批决策。
- 根据公司子公司太原新城凯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新城恒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新城恒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及股东决定,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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