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2月6日股市必读:金明精机(300281)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48.18万元,占总成交额14.9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09 03:15: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12月6日收盘,金明精机(300281)报收于6.83元,下跌1.3%,换手率4.31%,成交量17.11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金明精机主力资金净流出1748.18万元,占总成交额14.99%。
  • 公司公告:金明精机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0.4元现金红利,合计派发16,756,943.20元。

交易信息汇总

金明精机2024-12-06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48.18万元,占总成交额14.99%;游资资金净流出369.48万元,占总成交额3.17%;散户资金净流入2117.66万元,占总成交额18.16%。

公司公告汇总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4-049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756,943.2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咨询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 咨询电话:0754-89811399
  • 传真电话:0754-89811303

七、备查文件

  1.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明精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