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5日收盘,金能科技(603113)报收于6.23元,上涨1.63%,换手率0.76%,成交量6.42万手,成交额3964.29万元。
金能科技2024-12-0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6.47万元,占总成交额5.71%;游资资金净流入70.94万元,占总成交额1.79%;散户资金净流入155.54万元,占总成交额3.92%。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金能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为: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金能转债”第六年(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的票面利率为2.0%,计息天数为49天(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1日),当期应计利息为1002.0%49/365≈0.27元/张(含税),即回售价格为100+0.27=100.2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金能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能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本次回售的债券代码为“113545”,债券简称为“金能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金能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12月1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金能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金能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金能转债”将停止交易。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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