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盘,宏柏新材(605366)报收于6.36元,上涨0.32%,换手率0.9%,成交量5.53万手,成交额3502.81万元。
宏柏新材2024-12-0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43万元,占总成交额0.53%;- 游资资金净流出36.89万元,占总成交额1.13%;- 散户资金净流入19.45万元,占总成交额0.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570,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733.17万元。-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5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753%,购买的最高价为6.6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5.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357.5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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