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黄山旅游(600054)12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根据贵公司公告,说后续待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及黄山风景区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具体征收范围和标准出台后,将根据该办法与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执行。请问董秘,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管理标准出台后,将根据该办法与管委会签订特许经营权30年?还是另外谈判签订年限?
黄山旅游董秘:您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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