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盘,元利科技(603217)报收于18.94元,下跌0.16%,换手率1.35%,成交量2.8万手,成交额5346.83万元。
元利科技2024-12-0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6.24万元,占总成交额4.79%;游资资金净流入259.97万元,占总成交额4.86%;散户资金净流出3.73万元,占总成交额0.07%。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将于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通过公司邮箱lixingang@yuanli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冯国梁先生、刘嘉伟先生以及张建梅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审议程序:2021年9月24日,元利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0月13日,元利科技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1年12月2日,元利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2月3日,元利科技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1,174,8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公司层面业绩考核:2021年至2023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90,000.00万元。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亿元,2022年度为4.69亿元,2023年度为2.50亿元,合计10.79亿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152名激励对象绩效评分均在8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均为A,达到100%解除限售要求。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票上市公告如下:-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74,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74,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限售期已届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2月9日完成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9日届满。- 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累计净利润为10.79亿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023年度所有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绩效评分均在8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均为A,达到100%解除限售要求。- 本次可解除1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174,8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2月9日。-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174,8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减少1,174,8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增加1,174,800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并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152名激励对象绩效评分均在8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均为A,达到100%解除限售要求,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元利科技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元利科技本次解锁事宜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尚待由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