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日收盘,甘肃能化(000552)报收于2.83元,上涨2.54%,换手率2.32%,成交量86.6万手,成交额2.4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甘肃能化主力资金净流入1367.53万元,占总成交额5.63%。
- 公告:“能化转债”将于2024年12月10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10张利息为15元(含税)。
交易信息汇总
甘肃能化2024-12-02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67.53万元,占总成交额5.63%;游资资金净流入12.3万元,占总成交额0.05%;散户资金净流出1379.83万元,占总成交额5.68%。
公司公告汇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债券代码:127027),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在“能化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能化转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 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27;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80,000万元(2,800万张);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80,000万元(2,800万张);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1月22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0日至2026年12月9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16日至2026年12月9日;
- 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3.3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00元/股;
-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付息是“能化转债”第四年付息,期间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票面利率为1.5%。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能化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本期票面利率为1.5%,本次付息每10张“能化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5.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 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
- 除息日: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
- 付息日: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9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能化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作出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25号甘肃能化股份公司
咨询电话:0931-8508220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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