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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股市必读:长源电力(000966)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89.02万元,占总成交额9.0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03 03: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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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2日收盘,长源电力(000966)报收于4.91元,上涨1.24%,换手率1.22%,成交量33.53万手,成交额1.6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长源电力主力资金净流出1489.02万元,占总成交额9.09%。
  • 股本股东变化:国家能源集团持股比例由67.50%被动稀释至59.62%。
  • 业绩披露要点:2024年1-9月,长源电力实现营业收入1,293,135.93万元,净利润92,734.66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长源电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31,707,317股,发行价格4.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9.70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89.02万元,占总成交额9.09%;游资资金净流入229.06万元,占总成交额1.4%;散户资金净流入1259.96万元,占总成交额7.69%。

股本股东变化

  • 控股股东持股变化:国家能源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1,855,817,730股,持股比例为67.50%。本次发行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持有2,075,329,926股,持股比例为59.62%。
  • 总股本变化:公司总股本由2,749,327,699股增加至3,481,035,016股。

业绩披露要点

  • 2024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1,293,135.93万元
  • 营业利润:120,547.52万元
  • 净利润:92,734.66万元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821.86万元
  • 主要财务指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4%
  • 基本每股收益:0.3303元/股
  • 资产负债率:71.40%
  • 流动比率:0.44
  • 速动比率:0.36

公司公告汇总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发行数量:731,707,317股
  • 发行价格:4.10元/股
  • 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9.70元
  • 发行对象:16名,包括国家能源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 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构成关联交易
  • 除国家能源集团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 发行对象适当性
  •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 发行对象资金来源
  • 国家能源集团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均系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或间接使用发行人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 除国家能源集团外,参与本次认购的对象作出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长源电力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取得了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法定条件
  • 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发行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1,855,817,730股增加至2,075,329,926股,持股比例由67.50%被动稀释至59.62%,被动稀释比例为7.88%

机构调研要点

  • 无对应章节

其他重要公告

  • 关于2024年11月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2024年11月,公司完成发电量31.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0%。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18.21%,水电发电量同比降低74.00%,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47.11%。
  • 2024年1-11月累计完成发电量360.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04%。其中火电累计发电量同比增长24.94%,水电累计发电量同比降低30.18%,新能源累计发电量同比增长54.59%。
  • 关于所属子公司基于熔盐储能的煤电机组调频调峰供热安全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与应用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 项目中标金额为9,000万元,由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
  • 项目完成后,可提高荆州公司一期机组一次调频和AGC性能,提高机组供热、发电灵活性,具有显著的环保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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