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日收盘,广晟有色(600259)报收于31.29元,上涨4.58%,换手率3.14%,成交量10.33万手,成交额3.2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广晟有色主力资金净流入2705.07万元,占总成交额8.42%。
- 公司公告:广晟有色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 公司公告:广晟有色将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广晟有色2024-12-02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05.07万元,占总成交额8.42%;游资资金净流出865.19万元,占总成交额2.69%;散户资金净流出1839.89万元,占总成交额5.73%。
公司公告汇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59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8万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4-062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点30分
-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18日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1:《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A股
- 股票代码:600259
- 股票简称:广晟有色
- 股权登记日:2024/12/1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 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6楼证券法律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8楼809房。
-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1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其他事项
- 股东出席股东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号: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反对弃权1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 年月日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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