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9日收盘,惠威科技(002888)报收于20.35元,下跌1.6%,换手率11.31%,成交量8.7万手,成交额1.7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惠威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1436.17万元,占总成交额8.16%。
- 公告:惠威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 公告:惠威科技将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惠威科技2024-11-29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36.17万元,占总成交额8.16%;- 游资资金净流入647.12万元,占总成交额3.68%;- 散户资金净流入789.05万元,占总成交额4.48%。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由董事长HONGBO YAO先生主持。
- 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蒋灿灿女士主持。
- 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会议召开的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5:0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
- 出席对象:截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 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机构信息: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为杨雄。
-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 业务规模: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诚信记录:北京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德皓执业期间)。
- 项目信息:
-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李俊,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丽燕,2022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
-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 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 独立性:北京德皓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审计收费: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为53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期增加5.26%。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3万元,与上期增加30.00%。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为公司服务年限为两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3年度,容诚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容诚、北京德皓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北京德皓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
-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
-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
- 生效日期: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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