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7日收盘,冠盛股份(605088)报收于25.35元,下跌4.38%,换手率10.75%,成交量18.64万手,成交额4.6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冠盛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4319.66万元,占总成交额9.32%。
- 董秘回复:公司与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等合作改造老型内燃机车为电动机车,协议有效期五年。
- 董秘回复:公司半固态电池项目产品循环寿命可达6000-12000次,能量密度160~180Wh/kg。
- 董秘回复:公司半固态电池项目达产后年产量约210万支。
- 公司公告: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01元/股的130%(22.11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冠盛股份2024-11-27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19.66万元,占总成交额9.32%;游资资金净流入1807.66万元,占总成交额3.9%;散户资金净流入2512.0万元,占总成交额5.42%。
董秘回复要点
- 投资者:网上消息说公司和中国中车、陕煤集团合作新能源电动车?是合作电动火车吗?签署订单金额多少?能为公司业绩带来多少增长?
- 董秘:您好,浙江冠盛东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陕西翔宇机车装备有限公司、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的是关于老型内燃机车改造为电动机车项目的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五年,属于初步合作的意向协议,未涉及具体销售金额,感谢您的关注。
- 投资者:公司固态电池循环次数和能量密度分别是多少?
- 董秘:您好,公司在建半固态电池项目,100-300Ah半固态储能电池产品具有高度安全性且循环寿命可达6000-12000次上限,能量密度160~180Wh/kg,感谢您的关注。
- 投资者:公司半固态电池循环次数和能量密度分别是多少?
- 董秘:您好,公司在建半固态电池项目,100-300Ah半固态储能电池产品具有高度安全性且循环寿命可达6000-12000次上限,能量密度160~180Wh/kg,感谢您的关注。
- 投资者:公司固态电池在建产能是多大?已经投产的产能有多大?
- 董秘:您好,公司半固态电池项目主要产品为电芯及系统,达产后年产量约210万支,感谢您的关注。
- 投资者:公司全固态电池产品量产后预计成本和现在的液态电池成本差距有多大?
- 董秘:您好,目前半固态电池项目还在前期施工阶段无法核算成本,公司选择聚合物路线相较于氧化物和硫化物,具有非常明显的成本优势,感谢您的关注。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冠盛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7日12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01元/股的130%(22.11元/股)。若在未来18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01元/股的130%(22.11元/股),将触发“冠盛转债”的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号)的核准,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16,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165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1号文同意,公司60,165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2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盛转债”,债券代码“111011”。
- 根据有关规定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冠盛转债”自2023年7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18.1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7.0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引起的调整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利润分配结束后,转股价格调整为17.61元/股。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引起的调整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利润分配结束后,转股价格调整为17.01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 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7日12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01元/股的130%(22.11元/股)。若在未来18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01元/股的130%(22.11元/股),将触发“冠盛转债”的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风险提示
-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冠盛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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