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6日收盘,华康股份(605077)报收于14.98元,下跌0.4%,换手率0.84%,成交量2.51万手,成交额3760.4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华康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362.07万元,占总成交额9.63%。
- 公司公告: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康股份2,945,814股,持股比例降至5.00%。
交易信息汇总
华康股份2024-11-26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62.07万元,占总成交额9.63%;- 游资资金净流入27.14万元,占总成交额0.72%;- 散户资金净流入334.93万元,占总成交额8.91%。
公司公告汇总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券代码:605077
-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 债券代码:111018
-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华康股份
- 股票代码:605077
-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
- 住所:晋江市罗山社店
- 通讯地址: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社店社区南泰 28号
-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
- 签署日期:2024年 11月 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本报告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授权和批准。
-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康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 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18,239,858股,持股比例5.98%
-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5,294,044股,持股比例5.00%
- 变动情况:
- 变动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减持股数:2,945,814股
- 减持比例:0.96%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性质及转让限制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华康股份股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的承诺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其他重大事项
-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其他备查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至地点
-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华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证券代码:605077
-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93
- 债券代码:111018
-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华康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履行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由5.98%下降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罗山社店
-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减持股数:2,945,814股
- 减持比例:0.96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 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 权益变动前:
- 持股数量:18,239,858股
- 持股比例:5.98%
- 权益变动后:
- 持股数量:15,294,044股
- 持股比例:5.00%
所涉及后续事项
-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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