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5日收盘,中旗新材(001212)报收于22.95元,下跌2.59%,换手率3.32%,成交量3.38万手,成交额7747.7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中旗新材主力资金净流出356.05万元,占总成交额4.6%。
- 公司公告:民生证券对中旗新材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指出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因下游房地产行业需求放缓影响。
- 业绩披露: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27.38万元,同比下降18.44%;净利润2,369.40万元,同比下降38.25%。
交易信息汇总
中旗新材2024-11-2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6.05万元,占总成交额4.6%;游资资金净流出245.28万元,占总成交额3.17%;散户资金净流入601.34万元,占总成交额7.76%。
公司公告汇总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半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中旗新材;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蕾蕾、杜冬波、李青松;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蕾蕾、杜冬波、李青松;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一)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是否合规
- 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审议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 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 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 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
- 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 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 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关于公司经营业绩发生大幅波动的说明。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27.38万元,同比下降18.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9.40万元,同比下降38.25%。经保荐人现场检查以及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司业绩发生下滑主要原因为:受下游房地产行业需求放缓的影响,公司传统人造石英石台面及板材业务收入及毛利率下滑,进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下降。保荐人已提请公司关注下游房地产行业需求放缓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加快石英硅晶新材料新业务相关项目投产与市场拓展,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保荐机构已针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并将持续保持关注、督促公司合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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