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1日收盘,微导纳米(688147)报收于30.45元,上涨2.63%,换手率7.44%,成交量7.13万手,成交额2.1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微导纳米主力资金净流入2007.13万元,占总成交额9.22%。
- 公司公告:微导纳米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2.76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 主力资金净流入2007.13万元,占总成交额9.22%;
- 游资资金净流入156.0万元,占总成交额0.72%;
- 散户资金净流出2163.13万元,占总成交额9.93%。
公司公告汇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7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
- 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 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 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义务,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 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同时也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57,678,129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42.7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93.55万股至187.0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0%至0.41%。
-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7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为准。
-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提议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磊先生。2024年11月13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磊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同时也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发生回购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 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 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 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其他事项说明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账户信息如下:
- 持有人名称: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证券账户号码:B886905752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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