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0日收盘,鹏辉能源(300438)报收于35.4元,上涨4.86%,换手率7.97%,成交量32.21万手,成交额11.35亿元。
鹏辉能源2024-11-2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80.41万元,占总成交额1.75%;- 游资资金净流入2040.29万元,占总成交额1.8%;- 散户资金净流出4020.71万元,占总成交额3.5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0GWh储能电芯及储能系统制造工厂及独立共享储能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安徽省广德市投资建设10GWh储能电芯及储能系统制造工厂及独立共享储能研发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5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签署投资相关具体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现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国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5日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会议出席对象: -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被聘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增强公司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安徽省广德市投资建设10GWh储能电芯及储能系统制造工厂及独立共享储能研发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50亿元。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0GWh储能电芯及储能系统制造工厂及独立共享储能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签署投资相关具体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通过股债结合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发行可转债、发行优先股、配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具体融资方向、融资计划尚未确定,暂未签署相关融资协议。该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现金流及相关财务等造成风险,但如果以后融资不能及时到位,有可能会拖延项目的进度,如果负债金额较大,有可能会增加财务费用。项目建成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市场情况而定。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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