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0日收盘,元利科技(603217)报收于19.46元,上涨10.01%,涨停,换手率2.29%,成交量4.73万手,成交额8796.39万元。
元利科技11月20日涨停收盘,收盘价19.46元。该股于14点17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2110.4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5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18.71万元,占总成交额30.91%;游资资金净流出1352.72万元,占总成交额15.38%;散户资金净流出1365.99万元,占总成交额15.53%。
2024年7月26日,元利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秦国栋、黄杨已从公司辞职,同意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68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1.78125元/股。
2024年7月26日,元利科技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4年8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秦国栋、黄杨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680股进行回购注销。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1.78125元/股。
元利科技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减资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元利科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元利科技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减资手续及完成相关股份注销登记,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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