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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股市必读:大叶股份(300879)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43.5万元,占总成交额8.0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15 08: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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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14日收盘,大叶股份(300879)报收于15.33元,下跌4.6%,换手率4.26%,成交量8.27万手,成交额1.2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大叶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043.5万元,占总成交额8.07%。
  • 公司公告:“大叶转债”将于2024年12月2日被全部赎回,赎回价格为100.15元/张,未转股的持有人将面临损失。

交易信息汇总

  • 主力资金净流出1043.5万元,占总成交额8.07%;
  • 游资资金净流入6.16万元,占总成交额0.05%;
  • 散户资金净流入1037.34万元,占总成交额8.02%。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大叶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六次提示性公告

  • 证券代码:300879
  •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11
  • 债券代码:123205
  •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特别提示

  1. 赎回价格:100.1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0%,且当期利息含税)。
  2. 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10月23日
  3. 停止交易日:2024年11月27日
  4. 停止转股日:2024年12月2日
  5. 赎回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
  6. 赎回日:2024年12月2日
  7.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5日
  8.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12月9日
  9.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 摘牌日期:本次赎回完成后,“大叶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11. 质押或冻结提示: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 转股权限提示: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大叶转债”转换成股票。
  13. 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11月2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大叶转债”,将按照100.15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损失。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上市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760,3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7,603.12万元。2023年8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叶转债”,债券代码“123205”。
  2. 转股期限:自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9年7月16日止。
  3.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初始转股价格为20.01元/股,2024年3月7日起修正为11.19元/股。

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1. 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赎回。
  2. 触发情况: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14.55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赎回价格为100.15元/张,计算过程详见公告。
  2. 赎回对象:截至2024年11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大叶转债”持有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4. 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
  5. “大叶转债”自2024年11月27日起停止交易。
  6. “大叶转债”自2024年12月2日起停止转股。
  7. 2024年12月2日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2024年11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大叶转债”。
  8. 2024年12月5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9日为赎回款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9. 公司将在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10. 咨询方式
  11.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办
  12. 咨询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13. 联系电话:0574-62569800
  14. 联系邮箱:zjb01@dayepower.com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大叶转债”的情况

  • 控股股东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大叶转债”1,570,852张,期末持有0张。
  • 股东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大叶转债”267,759张,期末持有0张。
  •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大叶转债”的情形。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转股事宜:持有人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 转股最小单位:1张,每张面额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
  3. 转股不足1股的处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大叶转债”的核查意见
  3.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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