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1日收盘,华资实业(600191)报收于6.27元,下跌1.1%,换手率1.56%,成交量7.57万手,成交额4720.7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华资实业主力资金净流出1014.4万元,占总成交额21.49%。
- 公司公告:华资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公告:华资实业将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公告:华资实业制定了《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交易信息汇总
华资实业2024-11-11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14.4万元,占总成交额21.49%;- 游资资金净流入56.79万元,占总成交额1.2%;- 散户资金净流入957.62万元,占总成交额20.29%。
公司公告汇总
华资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600191
-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 编号:临 2024-054
-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6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
- 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 会议由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全部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 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决定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华资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证券代码:600191
-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56
- 会议基本情况:
- 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召开时间:上午10:00
-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 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1: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 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其他事项:
- 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 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14045,联系电话:(0472)6957548 6957558,传真:(0472)4190473,联系人:董月源。
华资实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0191
-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55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基本情况:
- 基本信息:
- 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 诚信记录: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
- 项目信息:
- 项目合伙人:王春仁,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后连续执业,一直从事证券业务。
-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为征,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 独立性: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行审计工作时,能够保持独立性。
- 审计收费:
- 本期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 2024年1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生效日期: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各类舆情处理工作。
- 舆情工作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 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 处理原则:
- 快速反应、合理解决。
-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 客观公正披露事实真相。
- 系统运作、组织引导。
- 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汇总整理并将有关情况汇总至证券部,证券部核实信息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 分类管理:
- 一般舆情:传播范围小,且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明显影响的舆情。
- 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无法及时有效控制,或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或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将(或“已”)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
- 第四章 责任追究:
- 保密义务:
-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 法律责任:
- 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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