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7日收盘,民丰特纸(600235)报收于5.97元,上涨3.47%,换手率4.14%,成交量14.53万手,成交额8587.57万元。
民丰特纸2024-11-07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46.38万元,占总成交额9.86%;游资资金净流出648.78万元,占总成交额7.55%;散户资金净流出197.6万元,占总成交额2.3%。
2023年9月12日,嘉兴产发集团和嘉实集团收到嘉兴市国资委《关于组建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相关资产调整的通知》(嘉国资〔2023〕68号),嘉兴市国资委将其下属嘉兴路投所持有的嘉实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嘉兴产发集团。本次划转后,嘉兴产发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嘉兴路投将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路投通过嘉实集团持有民丰特纸34.87%的股份,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嘉兴市国资委。本次交易前,嘉兴产发集团直接持有民丰特纸749,100股股份,占民丰特纸总股本的0.21%。本次交易完成后,嘉兴产发集团将取得嘉实集团100%股权。嘉兴产发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21%股份,并将通过嘉实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34.87%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5.08%股份。嘉兴路投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民丰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嘉兴市国资委,间接控股股东由嘉兴路投变更为嘉兴产发集团。
2023年10月24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嘉实集团通知,嘉实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嘉兴产发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本财务顾问接受嘉兴产发集团委托,担任嘉兴产发集团本次无偿划转的收购方财务顾问。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信证券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自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内,对上述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民丰特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持续督导意见根据民丰特纸及嘉兴产发集团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相关方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人认真阅读民丰特纸公告的相关定期公告、信息披露等重要文件。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通知,民丰集团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体增持数量不少于300万股(含),不超过600万股(含),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含)、但不超过4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民丰集团持有公司122,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4.87%。在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民丰集团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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