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5日收盘,ST天邦(002124)报收于3.3元,上涨5.1%,换手率0.96%,成交量18.94万手,成交额6240.6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ST天邦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登上龙虎榜。
- 股本:截至2024年10月31日,ST天邦股东户数为8.19万户,较10月18日增加550户,增幅为0.68%。
- 公告:ST天邦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交易信息汇总
ST天邦2024-11-0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如下:-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32.04万元,占总成交额16.54%;- 游资资金净流出416.62万元,占总成交额6.68%;- 散户资金净流出615.41万元,占总成交额9.86%。- 龙虎榜上榜:沪深交易所2024年11月5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ST天邦(002124)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股本股东变化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ST天邦股东户数为8.19万户,较10月18日增加550户,增幅为0.68%。
- 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73万股减少至2.7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7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124,证券简称:ST天邦)连续3个交易日(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2.9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ST和*ST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 生产经营情况: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 重大事项情况:
- 2024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 2024年8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决定书》,决定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4年8月27日指定预重整管理人。
- 2024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年10月8日(含当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 2024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10月20日18:00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
- 2024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共收到5家产业投资人,2家财务投资人提交的正式报名材料。目前,债权申报及审查、审计评估及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 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 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经查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风险提示:
-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 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疫病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2024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该事项已于2024年4月8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8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决定书》,决定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4年8月27日指定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 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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