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9日收盘,欧派家居(603833)报收于69.19元,下跌2.69%,换手率0.87%,成交量5.3万手,成交额3.81亿元。
欧派家居2024-10-29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34.66万元,占总成交额7.71%;游资资金净流出871.23万元,占总成交额2.29%;散户资金净流入3805.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0%。
近日欧派家居披露,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99万户,较6月30日减少838.0户,减幅为4.0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94万股增加至3.0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91.5万元。
欧派家居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8.79亿元,同比下降16.21%;归母净利润20.31亿元,同比下降12.08%;扣非净利润17.63亿元,同比下降19.88%;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2.96亿元,同比下降21.2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0.41亿元,同比下降11.5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87亿元,同比下降12.62%;负债率47.16%,投资收益7686.97万元,财务费用-2.51亿元,毛利率35.54%。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李新全先生、鲁晓东先生、江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姚良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关于公司第一期卓越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卓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22日。-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新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耀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1.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3.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4.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4-085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 22转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 - 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 2.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A股- 股票代码:603833- 股票简称:欧派家居- 股权登记日:2024/11/8-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欧派家居总部办公楼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 9:30-11:30;14:30-16:30。-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20-36733399- 传真:020-36733645- 邮箱:oppeinIR@oppei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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