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3日收盘,奥 特 迅(002227)报收于9.38元,下跌2.09%,换手率2.75%,成交量6.82万手,成交额6430.34万元。
奥特迅2024-10-2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51.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14%;游资资金净流出131.14万元,占总成交额2.04%;散户资金净流入783.02万元,占总成交额12.18%。
近日奥特迅披露,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68万户,较10月10日减少174.0户,减幅为0.6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9175.0股增加至9235.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8.51万元。
奥特迅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69亿元,同比上升18.14%;归母净利润-2341.34万元,同比上升17.34%;扣非净利润-3122.56万元,同比上升18.99%;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884.76万元,同比上升16.5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96.01万元,同比上升26.9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81.5万元,同比上升30.22%;负债率36.63%,投资收益8.24万元,财务费用1649.53万元,毛利率21.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出席对象: - 截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 --- || 1.0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将逐项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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