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3日收盘,金开新能(600821)报收于5.77元,上涨2.3%,换手率1.65%,成交量32.99万手,成交额1.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金开新能主力资金净流出1300.04万元,占总成交额6.84%。
- 公司公告:金开新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30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10月31日。
- 公司公告: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选举邓鹏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车轶新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法律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确认差异化分红对公司股票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
交易信息汇总
金开新能2024-10-2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出1300.04万元,占总成交额6.84%;- 游资资金净流出451.39万元,占总成交额2.37%;- 散户资金净流入1751.44万元,占总成交额9.21%。
公司公告汇总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证券代码:600821
-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 公告编号:2024-088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4/10/30
- 除权(息)日:2024/10/31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3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2024年10月8日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分配方案:
-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以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67,324,953 ×0.1)÷1,997,263,453≈0.09850元/股
-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 自行发放对象: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
- 香港市场投资者: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元
- 有关咨询办法:
-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010-50950528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0821
-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 公告编号:2024-087
- 选举结果:
- 职工代表董事:邓鹏先生
- 职工代表监事:车轶新女士
- 邓鹏先生简历:
- 出生日期:1975年10月
- 学历: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
- 工作经历:
- 1998年进入新疆军区装备部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参谋
- 2005年起就职于新疆教育厅,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
- 2014年进入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风能事业部总经理
- 2022年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车轶新女士简历:
- 出生日期:1986年11月
- 学历: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职业资格
- 工作经历:
- 曾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北京盛诺一家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
- 2017年起历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
- 现任金开有限风险管理部部长,金开有限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任期:
- 邓鹏先生: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 车轶新女士: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书编号:大成意字[2024]JKXN第1009号
-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 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997,263,453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9,938,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0%
-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 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一交易日(2024年10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997,263,453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9,938,500股,以此测算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967,324,953股;该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6.04000元/股
- 根据公司的确认,公司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 实际分派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 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0.10000元/股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6.04000-0.10000)÷(1+0)=5.94000元/股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967,324,953×0.10000÷1,997,263,453≈0.09850元/股
-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6.04000-0.09850)÷(1+0)=5.94150元/股
- 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格的影响=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一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 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格的影响=|5.94000-5.94150|÷ 5.94000=0.02525%
- 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 结论意见: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差异化分红对公司股票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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