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1日收盘,东晶电子(002199)报收于10.49元,上涨9.96%,已连续涨停4天,换手率25.71%,成交量62.6万手,成交额6.07亿元。
东晶电子10月21日涨停收盘,收盘价10.49元。该股于14点3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1288.13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5%。资金流向方面,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0.5万元,占总成交额0.49%;游资资金净流出1923.24万元,占总成交额3.17%;散户资金净流入2223.73万元,占总成交额3.66%。龙虎榜上榜沪深交易所2024年10月21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东晶电子(002199)因日振幅值达到15%的前5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2次上榜。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庆跃先生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于近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庆跃先生拟将其持有的14,5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562%)作价人民币90,915,000元(每股6.27元,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09%)转让给宁波宁聚。
2024年10月19日,李庆跃先生与宁波宁聚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原协议第2.2条“2.2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之第(4)项内容:“(4)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60,639,000元(大写:陆仟零陆拾叁万玖仟元整),由乙方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变更为:“(4)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60,639,000元(大写:陆仟零陆拾叁万玖仟元整),由乙方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一个月内支付。”- 生效条件:本补充协议自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变更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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