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8日收盘,安控科技(300370)报收于3.01元,上涨0.67%,换手率16.78%,成交量222.35万手,成交额6.6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安控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1624.83万元,占总成交额2.46%。
- 公司公告:董事长张志刚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王超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公司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执行款19,736,761.47元,累计收到执行款20,513,025.39元。
交易信息汇总
安控科技2024-10-18资金流向如下: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24.83万元,占总成交额2.46%;游资资金净流出1139.1万元,占总成交额1.72%;散户资金净流入2763.92万元,占总成交额4.18%。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黎女士自2024年7月23日起代理董事会秘书,至今即将满三个月,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根据《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王超先生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张志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王超先生已经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承诺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待王超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职。
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执行进展的公告
诉讼的基本情况
- 2019年11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公告中披露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望智能业绩承诺方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事宜。
- 2021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1民初647号),判决相关主体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595,988,697元及违约金。
- 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共同提起上诉。
-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京民终720号),裁定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京01执33号)。
- 2022年2月17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京民申506号),申请人沙晓东、王蓓申请再审。
- 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民申506号),驳回沙晓东、王蓓的再审申请。
- 2023年2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3】京民申461号),申请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再审。
- 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民申461号),驳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再审申请。
本次诉讼的执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执行款19,736,761.47元,截至目前累计收到执行款20,513,025.39元。
本次诉讼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执行结果将为公司2024年度带来约19,736,761.47元的收益(未经审计)。
备查文件
- 银行业务回单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2022)京01执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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