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4日收盘,百合花(603823)报收于9.47元,上涨3.61%,换手率1.7%,成交量6.99万手,成交额6505.34万元。
百合花2024-10-14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17.4万元,占总成交额9.49%;游资资金净流出231.6万元,占总成交额3.56%;散户资金净流入849.01万元,占总成交额13.05%。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于 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1,128,972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如下:回购股份数量为 1,128,972股,注销股份数量为 1,128,972股,注销日期为 2024年 10月 1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年 10月 1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前为 6,465,172股,变动数为 -1,128,972股,变动后为 5,336,2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前为 411,031,504股,变动数为 0股,变动后为 411,031,504股;股份合计变动前为 417,496,676股,变动数为 -1,128,972股,变动后为 416,367,704股。
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金杜作为百合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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