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18日收盘,扬州金泉(603307)报收于26.7元,下跌0.07%,换手率1.41%,成交量2404.0手,成交额637.45万元。
扬州金泉2024-09-18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9万元,占总成交额0.34%;游资资金净流出32.13万元,占总成交额5.04%;散户资金净流入29.94万元,占总成交额4.7%。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每股分配比例为A股每股现金红利0.40元(含税)。相关日期如下: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9/24|-|2024/9/25|2024/9/25。此次分红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5月24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7,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800,000元。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按10%的实际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按税前现金红利发放,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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