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航宇微(300053)08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通过格力集团官网了解到,在《格力集团党委关于巡查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中明确“航宇微作为集团控股上市公司打造成为集团实体产业重要组成部分”。请问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在做强做优做大做实上市公司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准备如何进一步赋能航宇微产业高质量发展??
航宇微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格力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国资监管和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未来,控股股东将继续发挥在战略规划、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对上市公司积极赋能,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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