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金圆股份(000546)04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针对你公司4月19日发布的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下一步会计事务所对你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极有可能出具否定意见,后续你公司又将被st。请问你公司将如何应对即将可能被st的状况?
金圆股份董秘: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敬请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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