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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董秘回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4-04-29 17: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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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华海诚科(688535)04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这次限售股解禁,如果大股东减持符合证监会规定减持吗

华海诚科董秘: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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