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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越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04-25 1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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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4月24日*ST越博公开信息显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迅、贺靖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贺靖、李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6号),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越博或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司已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因*ST越博未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进行付款,中审亚太于2024年3月18日通知*ST越博终止“中审亚太约(2023)3565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并于2024年3月25日通知*ST越博正式辞任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中审亚太辞任公司会计师的事项为前述聘任信息的重大变化,*ST越博未及时予以披露。同时,公司在2024年4月11日、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中均未披露上述信息,信息披露不完整。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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