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世纪华通(002602)04月2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新国九条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根据公司4月2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是否属于有重大违法行为并有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世纪华通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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