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6日云内动力公开信息显示,云内动力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一是你公司与云内动力存在部分机构、人员、业务系统混同情况。二是你公司作为云内动力的控股股东,在2021年、2022年、2023年知悉、参与或组织因向金融机构融资形成的与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导致云内动力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二)未能依法及时开展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云内动力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履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程序且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你公司作为云内动力控股股东亦未能依法及时开展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导致云内动力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三)未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完整关联方清单你公司未及时向云内动力董事会报送完整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导致云内动力未按规定及时更新关联方清单,存在关联交易识别风险。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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