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6日安控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副总经理李春福、刘伟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查明的事实,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安控科技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应收账款12,389,507.95元,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导致安控科技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商誉21,448,805.20元。安控科技于2021年4月对前述虚假记载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本所已于2021年12月对安控科技及部分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安控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春福、时任董事刘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春福,时任董事刘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李春福、刘伟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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