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董秘互动 - 正文

东方电热董秘回复:我公司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中对现金分红作出了明确规定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4-04-10 15:48: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东方电热(300217)04月1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年报临近,目前公司对于现金分红有无整体规划?还是随意性派发?

东方电热董秘:您好,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我公司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中对现金分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一款规定如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其他现金分红条款您可查看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谢谢!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电热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