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3日聚光科技公开信息显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叶华俊、丁建萍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2022)云0303刑初61号),认定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聚光科技存在内部控制缺陷,2016年至2020年期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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