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盐湖股份(000792)04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23年三季度公司缴纳了18.97亿采矿出让收益。而23年年报里面提到:应付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采矿权出让收益款总额189,683.28万元。这两款项是不是同一笔,是否公司在23年已把收益款缴清,后期不需按年再支付?
盐湖股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缴纳的18.97亿元矿业权出让收益已一次性计入成本,缴纳采矿权有效期内分15期,这样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从而给股东带来更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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