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日财信发展公开信息显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051092291)2020年9月9日对间接参股公司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2021年7月28日对非关联方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财务资助金额分别占发生时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02%。截至2024年3月21日,你公司对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尚余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122.27万元未收回。你公司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签订协议,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公告,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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