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日财信发展公开信息显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闫大光、监事会主席鲜先念、王福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9月9日向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前述财务资助于2021年7月28日转至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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