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公告,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春秋国旅及其一致行动人春秋包机的通知,春秋国旅、春秋包机的股东王正华先生、王煜先生、王炜先生已签署股权赠与协议,约定王正华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春秋国旅和春秋包机的股权赠与给王煜先生。本次股权赠与实施后,王正华先生、王煜先生、王炜先生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春秋国旅1%、52.9470%、10.7894%的股权,以及春秋包机1%、42.19%、8.64%的股权。除上述春秋国旅、春秋包机层面的股权变动外,王正华先生、王煜先生、王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其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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