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红星发展(600367)02月0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你好!请问贵公司适用国资委提出的,将市值管理纳入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吗?
红星发展董秘: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暂未收到将市值管理纳入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通知。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将推动长期发展和为投资者创造真实价值作为市值管理的出发点,使投资者能够从公司长期发展中获得回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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