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25日天永智能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形。2023年8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载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5,338.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54.8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0.5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作为新的业务拓展,锂电设备业务研发投入较大,子公司研发人员、项目人员薪酬及厂房费用摊销等固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实际上,你公司当期锂电项目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仅增加78.8万元;其他传统项目的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523.8万元。你公司将当期业绩下降归因为研发投入增加,虽系工作人员过失所致,但研发投入关涉投资者预期,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2023年11月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上述差错予以更正。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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