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杭汽轮B(200771)01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杭汽轮管理层:请问公司原址17万平米土地签土地收购补偿协议了吗?如果没签,那么是怎样收归国有的?土地已经收归国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报谢谢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有关土地搬迁补偿事宜,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31;2017-54;2018-01;2018-09;2018-10;2018-57;2019-39;2021-02、2023-55)。上述公告,公司已披露根据杭州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杭州市政府将杭汽轮石桥路厂区及周边区域列入杭州市下城区灯塔单元城市改造连片开发范围,杭州市下城区政府相关做地主体杭州市下城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已签署《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相关资产已获得相应搬迁补偿。且公司已披露了《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并及时披露了公司收到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上述事项,公司已根据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您可以阅读相关公告了解具体情况。
投资者:董秘您好,杭政(2005)2号文件规定,企业搬迁资金经搬迁办公室审定后,搬迁企业应分别与搬迁办公室,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搬迁协议和土地预收购协议。请教一个问题: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汽轮石桥路区迁建会议纪要,搬迁企业是不是可以不与搬迁办公室签订搬迁协议?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 公司已回复过相同问题。城投集团作为政府做地主体,与公司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符合相关规定。
投资者:年底年关将近,您好董事长,感谢为公司发展的付出和努力。有事实在困惑,股东们反复问石桥路老厂区17多万平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事宜,然而公司一直以"搬迁补偿"来回答说钱款已全部收到,为何答非所问指东道西?涉及到杭汽轮巨额资产,为何不逐字逐句回答股东们的疑问?公司巨额资产流失,股东们保留对管理层责任追究。即使您退休了也会追究到底。
杭汽轮B董秘:尊敬的投资者,公司已回复过相同问题,敬请查阅。
投资者:请公司董秘百忙中抽时间回复股民们2023年12月份以来的提问!
杭汽轮B董秘:尊敬的投资者,公司会尽快回复。
投资者:1,请问公司原址17万平米土地没有签订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怎么就收归国有了呢?2,如果土地已经收归国有,为什么不按章程规定经股东大会通过?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有关土地搬迁补偿事宜,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投资者:投资者问﹕杭政[2005]2号文件规定,企业搬迁资金经搬迁办公室审定后搬迁企业应分别与搬迁办公室、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搬迁协议和土地预收购协议。在此基础上,填制《杭州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表》,公司回复﹕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汽轮石桥路区迁建会议纪要的相关按排。请问杭汽轮石桥路厂区迁建会议纪要法律效力是否强于杭政[2005]2号文件?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关于土地搬迁相关政策和文件的解释问题,建议直接咨询政府权威部门。
投资者:投资者问﹕杭政[2005]2号文件规定,企业搬迁资金经搬迁办公室审定后搬迁企业应分别与搬迁办公室、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搬迁协议和土地预收购协议。在此基础上,填制《杭州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表》,公司回复﹕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汽轮石桥路区迁建会议纪要的相关按排。请问杭汽轮石桥路厂区迁建会议纪要法律效力是否强于杭政[2005]2号文件?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关于土地搬迁相关政策和文件的解释问题,建议直接咨询政府权威部门。
投资者:市委办〔2006〕14号文件规定﹕搬迁企业的补偿额〃因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必须搬迁且补偿额超过士地出让收入65%的企业必须予以严格控制,其超过65%的部分,从市搬迁统筹资金中予以统一平衡。",请问公司是否知道有这个文件?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关于土地搬迁相关政策和文件的解释问题,建议直接咨询政府权威部门。
投资者:董秘你好:小股东提出的问题积累了那么多,时间已经过去很多天了,为什么得不到回答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公司也需要时间对各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和了解,请予以理解。但有关杭州市土地搬迁的各类政策和相关文件的解释问题,公司还是建议直接咨询政府相关部门。
投资者:请问为什么众多股东关心的问题都不答复?
杭汽轮B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也需要时间对各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和了解,请予以理解。但有关杭州市土地搬迁的各类政策和相关文件的解释问题,公司还是建议直接咨询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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