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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董秘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3-12-29 16: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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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欧亚集团(600697)12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四个交易日累计下跌22%,已触发证监会最新的回购政策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请问公司何时实施回购

欧亚集团董秘:您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内容为:“第二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二)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条款中并未规定出现上述四项条件之一,公司必须回购。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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