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锋龙股份(002931)11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请正面回复,公司8月1号公布的减持公告,是否符合证监会最新公布的减持新规,若不符合,公司为什么不及时根据新规规定公布公司股东,由于达不到减持条件而无法减持
锋龙股份董秘:您好,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颁布的法律规章进行信息披露,谢谢!
投资者:公司现在跟长安汽车关系如何?
锋龙股份董秘:您好,公司向组件厂商供应汽车铝压铸零部件,间接供应长安汽车,谢谢!
投资者:请问贵公司是长安汽车几级供应商?
锋龙股份董秘:您好,公司向组件厂商供应汽车铝压铸零部件,间接供应长安汽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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