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伟时电子: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伟时电子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伟时电子在上证e互动发布相关信息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同时,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时任董秘陈兴才对上述情况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的相关事项,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伟时电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