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于7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银行
银行方面主要是放宽理财公司入股限制,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并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对理财公司控股。
我们认为,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大概率还是境内商业银行控股,如果此类理财子公司引入境外金融机构参股,将有助于学习借鉴境外金融机构成熟的资管业务管理经验,加快境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这一点类似前些年许多城商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我们认为此类理财公司大概率是外方资管机构与境内小型银行合资设立,此举将加大境内理财市场的竞争程度、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于社会整体效用是有利的,但从银行角度而言,竞争加剧可能会对银行理财业务收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券商
券商方面主要是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近年来,证监会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2018年宣布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目前,外资股比放宽至51%的政策已落实落地,证监会于2018年发布实施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已先后核准设立4家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我们认为,外资持股比例放开短期对行业格局影响有限。主要因为:(1)外资券商在发展初期评级较低,在新业务开展方面受到的限制较多;(2)目前A股依然是散户市场,而散户业务的开展需要花费大量时间铺设网点,外资券商在此方面优势不足。长期而言,由于外资券商更擅长机构业务,竞争的加剧有利于国内券商经营效率的提升。此外,在金融市场加速对外开放的环境中,投资者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不断增加,以交易为中心的机构服务业务发展模式会更为丰富,龙头券商将充分受益。
保险
前述开放举措对保险行业的影响有利有弊。积极方面主要在于:(1)鼓励外资开设各类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债券评级业务、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等一系列政策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提升保险企业对于利率风险的管理能力。而保险企业的首要风险即是利率风险;(2)全面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将外资全资持有人身险企业的过渡期提前到2020年等政策,将大力促进我国保险行业在负债端的实力,即提升企业开发保险产品的实力。
另一方面,上述开放政策对寿险龙头企业的影响总体偏正面。龙头险企规模大,在保险业务的各个环节皆拥有大量优秀的工作人员,包括销售端的代理人、核保端的核保人等,因此短时间内受到外资险企的冲击有限。我们判断外资险企短期内大概率会选择小而美的精耕战略,而这难免会造成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尤其是小规模险企或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
投资建议整体而言,我们认为对外开放有利于优化境内金融资源配置,但也将加剧行业竞争,对中小金融机构压力相对更大。
对于各个子行业:
银行方面,维持2019年行业整体景气度下行的判断,预计未来一年板块整体估值很难有提升,板块收益仍以赚取ROE为主。基于板块较高的ROE水平,我们维持行业“超配”评级。个股方面继续推荐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常熟银行的“哑铃型”组合。
券商方面,我们维持“中性”评级。我们认为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金融创新加速,机构服务业务发展模式更加丰富,龙头券商将充分受益。推荐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此外,关注优势难以复制的特色券商,包括东方财富、东方证券。
保险方面,我们维持行业“超配”评级,继续看好寿险企业下半年的股价表现。考虑到现阶段新单承压,我们基于存量保单的业绩驱动逻辑,重点推荐:中国太保、中国平安、新华保险、中国人寿。
风险提示
若宏观经济大幅下行,可能从多方面影响金融行业,比如经济下行时期货币政策宽松对净息差的负面影响、经济下行时期企业偿债能力下降对银行业资产质量产生较大冲击等;经济下行时期往往伴随资本市场下跌,对券商收入会产生不利影响;居民消费能力的下降对保险产品的销售也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