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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造假有迹可循 审计聘任制凸显缺陷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孙宪超 2016-07-12 1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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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欺诈发行事件,欣泰电气成为近期A股市场中的热点公司。日前在对马靖昊进行采访时,记者也与他聊到了欣泰电气。

“像欣泰电气这种欺诈发行的行为,在其财务报表并不是无迹可循。”马靖昊认为,为了盈利而造假的上市公司,其销售收入必然远远高于销售成本和费用,对于这部分差额,早期一些公司造假经验不丰富,一般虚构往来,很容易被审计发现;后来,有些公司变聪明了,多半采用虚增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以及伪造对外投资手法转出资金,这样用于造假的现金就可以循环使用。

部分上市公司在造假上不惜成本:制作虚假的原料入库单、生产进度表和销售合同等,再将相关的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照章纳税,并与现金流进行配合,看起来天衣无缝,而且每笔虚假交易都缴纳增值税,形成的利润也都进行纳税,花费上亿元代价,但与IPO的利益相比,这点成本可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对于任何造假的上市公司,通过对现金流的追踪,都可以查出来。”马靖昊表示,他曾经给过相关监管机构提过以下建议:核查企业近三年的所有银行流水,包括发生额和余额都要审计。“通过这样的审计,钱的流动就一清二楚了。只要将现金流搞清楚了,基本上任何财务造假都无法遁形。”

在马靖昊看来,此前从未有过欺诈发行上市的公司退市,包括绿大地、万福生科等,然而从欣泰电气开始,证监会已经打响了第一枪,有望逐步清除财务造假这一资本市场的“毒瘤”,真正铸就资本市场的诚信底线。

与此同时,马靖昊表示,欣泰电气通过应收账款虚增利润,是财务报表造假的一种低级手法,不过由于审计机构受雇于董事会,是甲方乙方的关系,不会去直接披露甲方造假,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现行制度层面也存在问题。

马靖昊告诉记者,要治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首先得有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机制,目前这方面机制基本上缺失,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聘任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上市公司管理层由被审计人变成审计委托人,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完全成了事务所的“衣食父母”,事务所必然“食君之禄,分君之忧”,其审计结果便是委托人意志的体现。事务所在审计中,往往会迁就上市公司,甚至发生与其共谋财务造假的行为,这样必然带来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从而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虽然对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是由其股东来聘请,但我国的现状是大股东和管理层并没有真正分离。”马靖昊说,以前搞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都在说管理层和所有者要相互分离,但其实最终分离的是小股东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大股东和管理层从来就没有分离过。在这种背景下,审计聘任制度实质上是逼着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当作一门生意来做的。

马靖昊认为,必须尽快改变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聘任机制,将事务所的聘任权交到独立的第三方手中。

马靖昊提出了三点建议设想:第一、在注册会计师协会增设一个部门,可以称为民间会计审计部,所有上市公司都向这个部门交纳一定标准的审计费用,再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方式去审计,这样分不清钱从哪里来,估计能有一个公正的立场。第二、在证监会设立一个上市公司审计部,由该审计部及其各地分支机构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报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部”负责、并从该机构获取劳务报酬。当然,审计费是要摊到这些上市公司的头上。第三、上市公司不直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而是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保险,再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的上市公司进行审计。

马靖昊表示,只有尽快改变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聘任机制,让会计师事务所真正能够作为第三方,与被审计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直接的利益关系,才能放开手脚审计,形成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良性机制,否则,财务造假治理问题仍不会杜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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