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中国中铁13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正筹划与下属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重大资产整合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9月14日起停牌。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将于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并复牌。与该公告同一天发布的还有被称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事件点评
国企改革意见正式落地,多行业整合将加速推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一些亮点和重点意见,包括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总体上,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三个重要方向:第一,国有企业将朝着做强、做优和做大的方向迈进,而不是向规模收缩的趋势转变,因此国企未来以并购重组的方式扩充规模的概率将大增,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市场地位和竞争实力也将进一步增强。第二,国企的“市场主体地位”将被强化,意味着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将进一步得到保障,引入各类投资者完成股份制改造将成为未来国企所有权变化的重点方向;因此,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资产证券化将是一个重要途径。第三,监管将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减少行政干预。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在国企市场化改革中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用于民生建设。
目前仅有《指导意见》出台,顶层设计完毕,随后将有一系列配套文件陆续发布,为国企改革提出更细化的指导。改革将在能源、交通(铁路)、通信、资源开发等多领域同时开展。我们认为,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在本次国企改革中业将成为重要试点行业,一方面,建筑业国企数量众多,资质级别分化,经营范围广阔,整合有利于减少竞争数量、夯实企业资质、扩大经营范围,从而提高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实力。另一方面,在下游房地产行业步入去库存阶段、再投资增速明显下降的背景下,建筑行业也进入调整期,市场环境为企业并购带来了整合机会。此外,从实际控制人的角度看,由于国有建筑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隶属于交通部、建设部和发改委等中央部委,在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协调下整合旗下多个公司的阻力相对较小。
中国中铁整合中铁二局或将在国资委主导下以吸收合并方式完成收购
中国中铁总资产7000亿元,属于行业龙头,而中铁二局总资产规模仅592亿元,相差近乎12倍,大吃小的概率较大;从盈利角度分析,中国中铁自2011年起连续四年营业利润保持持续增长,2014年实现营业利润148亿元;中铁二局盈利状态不佳,2014年起盈利显著下滑,营业利润不及2013年的一半,2015年上半年更出现亏损,中铁二局借助中国中铁实现经营状况改善意愿较强烈;操作层面,由于中国中铁100%控股中铁二局集团,后者是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48.46%的股份),因此该项合并属于中国中铁系统内合并,阻力相对较小,三方实际控制人均为国资委,或将在国资委主导下形成最终并购方案。
整合存在多项好处,有望形成工程建设领域国企改革样板模式
并购存在多项好处。首先,整合事宜符合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做大作强国企的大方向: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是铁路建设的龙头公司,中国铁建很大一部分业务在国外,而中国中铁绝大部分业务在国内(2014年内地收入5855.37亿元,海外业务为261.99亿元),整合无海外业务的中铁二局将更进一步扩大中国中铁的经营范围,行业内外分明的双寡头行业格局。其次,从业务互补性上也具备合并的必要:中国中铁主要收入来源于提供基建建设服务,涵盖铁路、公路、市政及其他工程建设,而中铁二局主要业务是建筑工程施工、地产开发和物资销售,两者业务具备互补性,合并中铁二局有利于拓展新板块。最后,该整合公告与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同一天发布,预计该整合过程或将对《指导意见》中的主要原则进行尝试,如果成功实现并购,将形成国家部委主导下的母子公司合并的新模式,具有借鉴意义。
我们注意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前已出现巨头合并案例,包括中国南北车成功合并为中国中车、中电投与国家核电合并、中远集团与中海集团旗下中国远洋、中海发展等5家上市公司集体停牌谋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均未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而此次中国中铁与中铁二局合并有望成为工程建设领域国企改革的第一次尝试。我们认为,吸收合并后的中国中铁将更具备市场竞争力,行业龙头地位将进一步稳固,看好二者合并。
风险提示
(1)公司并未就是否进行合并给出明确意思表示,存在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