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出台12条楼市新政 购买第二套住房可申请“商转公”)
年底,各地楼市政策的“组合拳”力度继续加大。11月19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出台12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内容涵盖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严控新增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商住用地配比、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优化存量项目开竣工违约金核算标准等。
其中,通知提出严控新增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商住用地配比。对商办用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除市、区级以上重点项目,文旅产业项目、加油加气站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农贸批发市场项目之外,严控新的商服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出让。其他商办项目确需推动的,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提高纯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原则上新出让的居住用地中商业办公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10%。
对于购房者关注的交楼问题,通知提出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对于新出让的房地产项目,允许依据项目建设体量、建筑高度等指标标准,科学确定房地产用地开竣工期限。对于已出让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可在合同约定的应开工或竣工时间内申请缓建,缓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对于“好房子”,通知提出优化容积率计算方式支持好小区建设,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土地的建设工程,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居住小区配套的变配电房、开闭所、开关房、环网站、水泵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屋顶层设备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允许物业服务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优化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支持优质优价。
此外,通知提出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商转公”贷款。此外,优化契税缴纳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住房交易契税缴纳时,其住房套数的核算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房产所在区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凭据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佛山购买商品房。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今年1至10月全国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数据。数据显示,商品房销售降幅收窄,待售面积连续八个月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降幅也在收窄。在业内人士看来,多个重点一二线城市虽然楼市还是有所波动,但今年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优化政策的效果还在继续显现。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预计,重点一二线城市11至12月的交易量会延续10月的态势。全年来看,全国或重点城市新房市场将呈现“年初活跃、年中回调、年末翘尾”的走势。二手房方面,考虑到挂牌量在高位,新房好房子的竞争优势比较突出,对二手房市场的影响还存在。因此,预计二手住房价格环比继续承压。
责编:叶舒筠
校对: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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